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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小班幼儿自理能力的观察与对策思考

妈咪爱婴网 yuncheda.cn 2012年11月28日 15:50:07

  一、前言(一)研究缘起在幼儿成长的阶段,人们常常关注的是他们吃好了没有,穿暖了没有能唱几首儿歌等等。而忽视了最为重要的一点:幼儿的自理能力。生活自理能力简单地说就是自我服务。自己照顾自己,它是一个应该具有的最基本的生活技能。从狭义的角度来说就是能够做到“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不会的学着做。”从而培养幼儿良好的饮食、睡眠、盥洗、排泄等生活习惯和生活自理能力。幼儿生活自理能力的形成,有助于培养幼儿的责任感、自信心以及自己处理问题的能力,对幼儿今后的生活也会产生深远的影响。同时还能使他们提高自信心,适应社会,融入集体,对他们的成长有很大的促进。所以,培养幼儿的生活自理能力至关重要。有专家指出:幼儿能力与习惯的培养是在学前期,2—4岁是儿童生活自理能力和良好生活习惯初步养成的关键期。如何把握好这个时期至关重要。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是广大家长的殷切希望,每位家长都希望自己的孩子成材,大多数的家长都一心想让自己的孩子成为最出色的人,但又常常忽视了孩子自己的能力。着名教育 家陈鹤琴 先生提出:“凡是儿童自己能做的,应当让他自己做”。《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中也明确指出:要培养幼儿具有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我曾从报纸上看到这样一篇文章《13岁神童肄业回家》:某某是个非常聪明的孩子,为了培养孩子妈妈包办了孩子的一切,只让孩子看书,终于孩子13 岁时考上了一所重点大学,这让周围的人都感到非常的惊奇,并引起了新闻媒体的关注。正在人们为母亲的伟大成功赞叹不已时,孩子肄业回家了。原因是无法生活自理、不懂得与人交往。这是一个悲哀的例子,也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深思。现在大部分孩子都是独生子女,家里人都很宝贝,于是对孩子来说就有了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习惯。最后这些孩子依赖性强,生活自理能力差,以至于不能很好地适应新的环境。家长不但不为孩子不能自理担心,反而觉得很幸福。为了使今天的幼儿将来能成为21世纪祖国建设的栋梁,从小培养他们良好的自理能力是相当迫切和必要的。

  (二)概念界定本研究中主要涉及“自理”、“生活自理能力”、“自主学习”、“兴趣”等概念,通过观察与对现有文献资料的分析与梳理,研究者对有关概念整理如下:

  1、自理就是自我照顾调理;自行解决。

  2、生活自理能力简单地说就是自我服务。自己照顾自己,它是一个应该具有的最基本的生活技能。从狭义的角度来说就是能够做到“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不会的学着做。”从而培养幼儿良好的饮食、睡眠、盥洗、排泄等生活习惯和生活自理能力。自我服务能力的培养和提高能够促进幼儿的独立性、自信心的增强,并为其一生奠定基础。这对幼儿来说,显得尤为重要,对家庭、社会都有深远的意义。从儿童心理发展规律看,年龄越小越单纯,可塑性越强,越容易接受各种影响和教育,此时培养幼儿的自我服务能力及习惯越易成功。

  3、自主学习就是指在一定的环境中,学习者独立地、自由地按自己的意愿,有选择地进行学习的过程。就是说,孩子在幼儿园中,不受别人的制约,按自己的想法和心意,独立地来接触信息,获得经验,在自主学习中,孩子必须是独立和自由的。

  4、兴趣是个体力求认识某种事物或从事某项活动的心里倾向。它表现为个体对某种事物或某种活动的选择态度的积极的情绪反应。我们之所以对一个对象发生兴趣,是由于它能满足我们的需要。

  二、文献资料综述新《纲要》指出:“幼儿的身体健康以具备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为主要的特征。”幼儿只有具备了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才能健康的成长。并指出:在尊重和满足幼儿不断增长的独立要求时,避免过度保护和包办代替,鼓励并知道自理自立的尝试《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中明确指出要培养幼儿具有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2-4岁是幼儿生长发育的关键期。《纲要》指出“应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有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幼儿已初步具有生活自理的能力,常常表现出强烈的独立生活倾向,我们要因势利导,让幼儿在力所能及地处理自己事情中树立主体意识,体验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的乐趣。生活中学会自己的事情自己做。意大利教育家蒙台梭利曾说过:“不应把儿童当作物,而应把他们当作人;不应把他们当作由成人灌注的器皿,而应该当作正在努力求得自身发展的人来对待;不应把他们当作父母和教师来左右其个性的奴隶,而应该把他们当作活生生的、主动的、独一无二的人来对待。”可见幼儿既然是独立的人,大自然赋予他们可以进行各种活动的身体条件,也赋予他们以人类的智慧,就可以学会怎样进行日常的各种活动。我们的责任在任何情况下都只能是辅导他们在完成自己应该完成的有益活动。因此,我们就没有必要把幼儿的一切都包揽下来,而要让他们在处理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中确立主体意识。在日常生活中,幼儿的穿衣、吃饭、洗脸、叠被、整理玩具等事情,都要让他们自己去做,做得不对时再不厌其烦地加以指正和教导。凡是幼儿能处理的事都要尽量让他们自己处理,即使是做了错事,也要让他们自己去纠正,使他们真正成为生活的主角。这样,时间一长,幼儿养成了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的良好习惯,并逐步形成了自己的办事主见。着名教育 家陈鹤琴 先生提出“凡是儿童自己能做的,应当让他自己做”的教育原则。前苏联着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也曾经指出:幼儿的智力发展应当同时体现在手指的操作、语言的表达和用脑的思考上,动手、动口与动脑三者之间有着息息相关的内在联系。从小给孩子一双灵巧的小手,是促进孩子思维发展、丰富其语汇、增强其自信心的基础和前提。我们不要荒废孩子双手上的智慧,要教给孩子一些实干巧干的方法和技能,这是孩子学会生存学会自主的起点。大量的信息和研究揭示:孩子不能很好地掌握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不仅会影响孩子现在的生活,而且也会给将来的学习、生活、处事带来极大的影响。相反,有助于培养孩子的责任感,自信心以及自己处理事情的能力,对今后的生活也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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