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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幼儿园“过度教育”现象探究(4)

妈咪爱婴网 yuncheda.cn 2013年03月11日 22:55:13

2.2.幼儿园“过度教育”对幼儿的影响
2.2.1 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
列宁说:“规律就是关系。‘……本质的关系或本质之间的关系[8]。” 0-6岁的幼儿身心发展状况正处于生长发育的初级阶段,身体的机能和神经系统都还不够强大。如果让幼儿一动不动、目不转睛的认真听老师灌输知识,那么幼儿的机体就会感到疲劳,其神经系统很可能会因此受到严重的影响,并因此造成其他机体的一系列的变化。过度教育在对幼儿的要求上是非常严格的,但正因为这些过早、过多的学习要求才会引起孩子机体的一些变化。比如,驼背等等。而且0—6岁时期的幼儿其心理上的发展也非常的不完善。比如,其记忆是以形象记忆为主,而且还是短时记忆;思维也是具体形象思维;注意力集中的时间也很短暂等等这些因素的存在,致使幼儿不可能进行有目的、有计划的学习。但如果家长为了自己所谓的让孩子多学习知识的目的,而强迫幼儿用力的进行学习时,幼儿就会因为能力达不到而感到力不从心,并会因此产生烦躁的情绪,最终导致幼儿失去对学习的热情。
 2.2.2 导致幼儿兴趣丧失,产生厌学情绪
2001年教育部颁布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中明确提出“幼儿园教育应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特点,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关注个别差异,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9]。” “与人论学,亦须随人分限所及。如树有这些萌芽,只把这些水去灌溉,萌芽再长,便又加水,自拱把以至合抱,灌溉之功,皆是随其分限所及。若些小萌芽,有一桶水在,尽要倾上,便浸坏他了[10]。”我国古代著名的哲学家、教育家王守仁的这段话,生动形象的指出了教育如同在给幼小的小树浇水一样,如果给受教育浇的水过多,不仅不会帮助其成长还会给其带来危害。所以在对0—6岁幼儿进行教育时要明白,只有在幼儿能力范围内的学习才是一种有益的学习。让孩子跳一跳可以摘到树上的桃子,这是最理想的教育状态。如果家长不注意孩子的能力范围,只是一味的灌输给孩子知识,也不考虑孩子即使踩在板凳上都碰不到家长给的这颗桃子,这就使孩子产生挫败感,并因此失去学习的积极性。
2.2.3 影响幼儿的全面发展
幼儿期的学习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时期,因为这个时期是为整个人生奠定基础的一个时期,所以这个时期的学习必须是促进幼儿全方位发展的学习。如果成人要强化或特别发展幼儿的某个方面,这就会严重影响幼儿其他各方面的发展,从而造成幼儿片面的发展。现在的周围环境中普遍存在的这种超出孩子接受能力范围的教育,即一种片面的追求幼儿智力发展的教育。最终导致的结果是阻碍幼儿的全面发展。无论是幼儿园还是作为幼儿的家长,我们都应该清楚,为孩子增加竞争的砝码并不一定是让自己的孩子在最开始的教育中学到多少知识或比其他孩子多学了多少知识。最重要的是,我们应该为孩子以后的发展养成良好的习惯和对待生活的态度,这才是最重要的。
     2.2.4 束缚幼儿天性的散发
“大抵童子之情,乐嬉游而惮拘检,如草木之始萌芽,舒畅之则条达,摧挠之则衰痪。” [11]因此我们可以清楚的知道,在教育孩子时,我们应该按照他们的顺序加以引导和影响,而不是根据幼儿自己的意愿随意的加以指导。对孩子的教育需要自由、宽恕的氛围。但这种自由并不是毫无原则的放任,在不影响幼儿自由成长的情况下,在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情况下,可以给幼儿适当的限制,这对孩子来说是一种更好的成长。由于幼儿园中过度教育想象的存在,幼儿园对幼儿的各个方面都进行了严格的要求,这就导致幼儿失去了太多本应有的自由和快乐,也使幼儿失去了其本应有的活泼的天性。
第3章  幼儿园“过度教育”归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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